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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委学[2013]68

各学院: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学校及相关企业、公益单位、个人的共同努力下,我校设立了“精进助学金”“求是奖学金”“香港道德会助学金”等多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2013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奖、助学金项目名称

此次评选的项目有:精进助学金、求是本科生奖学金、长江电力新生助学金、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金诚信助学金、上海校友新生助学金、“华岩”奖学金、盛达助学金、祥生助学金、黄乾亨奖(助)学金、博世助学金、霍宗杰助学金、香港道德会助学金、香港思源助学金、康明斯助学金、浙商爱心助学金。

二、评定范围、条件及奖励标准

㈠、精进助学金

由香港精进基金会募资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正式录取的2013级本科学生;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

③、热爱祖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④、勤奋好学,积极进取。

⑤、生活习惯良好,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⑥、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健康;

⑦、未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其他资助。

2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本次资助人数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推荐名额为40名。各学院按所分配名额推荐(见附表1),获助名单由香港精进基金会最终确定。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年限为本科在读期间。

3、材料报送

①、精进计划学生申请表(见附表)

②、重庆大学精进助学金2013级候选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表)

③、学生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㈡、求是奖学金

由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捐助。

1、评选条件

①、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成绩优秀;

⑥、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推荐名额及奖励标准

求是本科生奖学金共评选333名学生,其中男生166名(名称为“查济民大学生奖学金” ),女生167名(名称为“刘壁如大学生奖学金” ),获奖名单由香港求是科技基金会最终确定。奖励金额为每人3000元。

该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1。

3、材料报送

①、重庆大学求是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②、求是奖学金汇总表(见附表)

㈢、长江电力新生助学金

  1. 评选范围

①、来自三峡库区的2013级本科新生;

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③、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履行大学生守则;

④、勤俭节约,乐于助人,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⑤、入学成绩优异。

  1. 推荐名额及资助标准

长江电力新生助学金全校共评10名,实行等额评选,受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名额分配见附表1。

㈣、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

  1. 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凡在重庆大学正式注册学籍的本科学生,就读一年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奖,全校共评选3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实行等额评选,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足够能力供其上学;

③、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具有较强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坚持日常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⑤、有以下情况者可优先或破格评奖:

1)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坚持义务服务等;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积极拼搏为学校争得市级前6名,全国前12名者;

3)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有创造发明,或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4)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取得成效者。

㈤、金诚信助学金

本助学金由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捐助。

  1. 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评选范围为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全校共评选10名学生,实行等额评选,其中资环学院4名,机械、土木学院各3名。资助标准为每人4000元。

  1. 参评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

②、家庭经济贫困,勤俭节约;

③、学习努力,无旷课;

④、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㈥、 上海校友新生助学金

此助学金是由重庆大学上海校友会向上海广大校友募集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本助学金针对2013年入学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该项目全校共25名,其中特困生一名,每人4000元;贫困生24名,每人3000元。每学院推荐1名,实行差额评选。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道德品质优良;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③、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华岩奖学金

该奖学金由华岩文教基金会捐助。

  1. 评定范围及名额

该项目主要针对我校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或地震灾学生)。全校共评定20名,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1。(进入)

资助金额为每生1000元。

  1. 评定条件

①、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行政处分记录;

②、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③、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④、思想品德优良,勤学诚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常怀感恩之心并愿意学有所成之后回报社会。

㈧、盛达助学金

  1. 评定名额及资助标准

盛达助学金全校评定25名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1。

  1. 评定范围、条件

①、在我校就读的大二、大三的本科生;

②、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秀;

③、家庭经济贫困难,生活俭朴;

④、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助人为乐,热心公益。

祥生助学金

由浙江祥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助。

1、评定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符合条件均可申请。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评定50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资助金额为每人2000元。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②、家庭经济困难,意志顽强,锐毅进取。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④、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㈩、黄乾亨奖(助)学金

由香港“黄乾亨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奖学金及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50名,其中奖学金20名、助学金30名。该奖助学金由学工部审核后实行等额评选,奖学金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见附表1。

黄乾亨基金奖学金标准为2500元/人/年,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人/年。

2、评选条件

奖学金参评条件: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助学金参评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成绩中上,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无不良习惯,家境清贫(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十一]、博世助学金

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捐助。

1、评选范围、名额及资助标准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该助学金全校共评80名,实行差额评选,共推选120名候选学生,由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评出最终获助学生。获助金额为每人5000元/学年。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

②、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立志成才、乐于奉献;

③、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④、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⑤、入校后没有接受其他公司的助学金。

[十二]、霍宗杰助学金

该助学金由霍宗杰先生捐助。

1、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全校共奖励100名,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表1,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2、参评条件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②、家庭经济困难,意志顽强,锐毅进取。

③、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④、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十三]、香港道德会助学金

由香港道德会出资设立

1、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大一至大三年级在校本科学生、研究生,原则上研究生占三分之一。全校共评选200名,由学校进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表一。该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人。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入校后无不良行为(考试作弊、打架斗殴等);

2、学习勤奋努力、无旷课;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乐于奉献、热心参加公益活动。

[十四]、香港思源助学金

由香港“思源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家在中西部地区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或沿海省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生。上一年度获得者,如符合条件,优先给予。全校等额评选60名,资助标准每人4000元。

2、评选条件

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在校期间的学杂费;

②、热爱祖国,遵章守纪,关注社会,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③、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④、学习努力,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分达70分及以上,

⑤、自愿加入重庆大学思源社。

3、申请材料

①、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

②、大一新生需提供高考成绩单,其他年级提供年度成绩大表,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③、思源奖助学金申请书(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申请理由等)

[十五]、康明斯助学金

由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捐助。

评选范围、名额及标准

康明斯助学金资助对象为2013年9月入学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全校评选50名,自动化学院、动力学院、机械学院各13名,计算机学院11名,等额评选。资助标准为每人3000元。

[十六]、浙商爱心助学金

由重庆浙商爱心基金会捐助。

1、评选范围及名额、标准

该助学金评选范围为我校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全校评选25名,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表1。资助金额为每人3000元。

2、报送材料

①、大学生(新生)资助申请表

②、家庭困难证明复印件

三、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开展此次奖助学金项目的评定和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认真核实学生家庭情况、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同一年内只能评定一项以上奖助学金),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审定,审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本次申报的奖助学金项目均需附个人家庭贫困证明,新生需附高考成绩单复印件,除个别奖助学金申请及汇总材料有特殊要求需另外填报外,其它奖助学金的申请及汇总须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表”(附表8)及“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 ”(附表9)。各类申请表及汇总表须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 10月 25日前送交资助管理中心(浙商爱心助学金须于9月26日前报),同时将汇总名单,发送电子邮件至ZZZX@cqu.edu.cn。

资助中心联系电话:65112427(王老师)65102387(李老师

附件:

1、2013年重庆大学部分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2、相关表格

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本文转自重大学工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