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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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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7年在我校设立“博爱()学金”项目,以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奋发向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现将该项目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博爱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就读我校机械类专业、汽车、日语专业的全日制在校2015级本科生。

2.“博爱助学金”资助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就读我校机械类专业、材料类专业、汽车、财务、日语专业的全日制在校2017级本科新生。

二、学院推荐名额及资助金额

1. 奖学金评定4名:机械学院推荐2名、汽车学院、外国语学院各推荐1名,学校等额评选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

2. 助学金评定8名:机械学院、材料学院各推荐2名,汽车学院、外国语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各推荐1名,学校等额评选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

3. 获得奖(助)学金学金的同学每人每学年可获得资助4500元,符合条件者可连续受助2年。

三、参评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团及校行政处分记录

2.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 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5.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校、院开展的各项公益服务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6. 本学年未获得其他专项助学金。

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还应具备条件:成绩排名在本专业35%以内,无重修,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上学年公益服务活动不少于2项,时间不低于20小时。

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还应具备条件:已通过学院贫困认定,积极上进,品学兼优,承诺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四、要求

1. 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开展本次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及时将评选通知通知到每位学生。

2. 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在学生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根据重大委学[2017]64号《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细则》(试行)要求,经个人申请班团组织民主评议,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3. 参评学生及学院需通过重庆大学学生事务信息系统(http://stu.cqu.edu.cn/)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4.参评学生须如实认真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报奖学金的同学附《重庆大学公益服务信息表》,申报助学金的同学附《重庆大学受助学生承诺书》,学院须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亲笔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并于10月24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cqufwzd@163.com。所有表格均可在学工部网站下载逾期不报以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王成红(65112427

 

          党委学工部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