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有用之才,以圆振兴中华之中国梦,(香港)轩辕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重庆大学.轩辕种子助学基金] 。 根据协议要求,现将2013年我校“轩辕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品学兼优、家境贫寒(家庭收入在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下)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爱护公物、乐于助人、有感恩意识和回报态度;
4.按时上下课,无旷课记录,按时完成作业和各项课程设计。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程无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2(对在科技创新或文明校园建设过程中有突出贡献者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可适当放宽);
5.申请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三、资助人数、标准及名额分配
根据轩辕基金会要求,该项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全校推荐名额200名(各学院名额见附表),学校集体审核公示后评定100名学生,并报基金会审核,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000元。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将评选通知传达到每个班级,对提交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经组织讨论、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后报校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开展此项评选工作。
2.申请该项助学金的学生需填报“重庆大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学工部网页下载)并附家庭困难证明及上一学年成绩单。
3.学院填报“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学工部网页下载)同学生申请材料一并于2013年11月15日前报校资金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登记表发电子邮件至zzzx@cqu.edu.cn。申请表及汇总登记表须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亲笔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重庆大学2013年学院轩辕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重庆大学2013年学院轩辕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院 |
推荐名额 |
学 院 |
推荐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5 |
软件学院 |
4 |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
10 |
生物工程学院 |
5 |
电气工程学院 |
13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4 |
动力工程学院 |
10 |
体育学院 |
2 |
法学院 |
4 |
通信工程学院 |
5 |
光电工程学院 |
10 |
土木工程学院 |
15 |
化学化工学院 |
5 |
外语学院 |
4 |
机械工程学院 |
16 |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
4 |
计算机学院 |
6 |
艺术学院 |
5 |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8 |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
10 |
建筑城规学院 |
5 |
自动化学院 |
8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8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弘深学院 |
2 |
物理学院 |
4 |
公共管理学院 |
10 |
美视电影学院 |
5 |
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本文转自重大学工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