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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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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和《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大校〔2014〕290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法和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大校〔2014〕290号)要求,采取研究生自由申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方式进行。

2.各学院依据《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3.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评审并确定本单位拟奖励研究生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等额报送本单位拟奖励研究生名单。

二、201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评估工作

1.201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指标直接分配到各学院。2014级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直接具有参评资格,参评研究生需填写《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年度评估表》(附件4),可与2015年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统一进行评审,评估不合格者的名额指标由学院统一使用。

2.201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估合格者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2014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评估合格”。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院3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gzb@cqu.edu.cn。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

2.经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2015年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见研究生院主页“研院通知”)需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2015级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

3.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组织此项工作,制定相应的评选办法和程序,并及时向全体研究生公布,确保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 重庆大学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年度评估表

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