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教育、鼓励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早日成为国家、社会有用之才,同时也为了支持重庆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树立镇泰集团良好的社会形象,经双方友好协商,镇泰集团出资在重庆大学设立“镇泰奖学金”与“镇泰助学金” ,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镇泰奖学金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奖学金适用于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40名。
单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软件学院 |
1 |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 学院 |
1 |
生物工程学院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动力工程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通信工程学院 |
1 |
光电工程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新闻学院 |
1 |
计算机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1 |
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
1 |
建筑城规学院 |
1 |
自动化学院 |
1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1 |
物理学院 |
1 |
弘深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公管学院 |
1 |
美视电影学院 |
1 |
UC联合学院 |
1 |
博雅学院 |
1 |
航空航天学院 |
1 |
基金会 |
5 |
汽车工程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二)奖励金额
每人获奖金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
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种
奖项者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7. 学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一项社会资助的奖学金。
(四)工作程序及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综合测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民主推荐,学院审核后提出初步名单,并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异议后,再将确定的候选人报送学校评审。
2.被推荐为奖学金的学生填写 “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表”(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 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1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送交学生工作部102办公室,表格均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3.被推荐学生还须认真填写重庆大学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学工部网站下载专区),由学院统一于11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发送邮箱至jxj@cqu.edu.cn。
二、镇泰助学金
(一)推荐名额及范围
本次镇泰助学金不予申报,名额分配给因“博世助学金”资助方名额调整而被替换的学院,共10名,已被相关学院推荐申请“博世助学金”的学生作为本次镇泰助学金申请人。
(二)资助标准
每人人民币叁仟圆整(300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
3.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4.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
5.同一学年未获得其它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
联系人:(镇泰奖学金)罗老师,65103554
(镇泰助学金)王老师,65112427
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