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顺利进入高校,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重庆大德公益基金会2016年在我设立助学项目,现将此项目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或无基本生活保障,2016年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本科生。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4.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无其它的社会专项资助;
6.家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②失去双亲孤儿;
③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特困证》的家庭子女(上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④因家庭成员中有病残、患大病或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
二、资助人数及资助金额
2016年度全校共资助20名,推荐名额30名(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最终由重庆大德公益基金进行差额评选。受助学生每人可获资助5000元/年,如符合条件,可连续4年获助。
三、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1.《重庆大德基金会贫困助学项目申请表》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3.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2.除学生本人报送的材料外,学院还需填报《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11月18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汇总登记表”电子件发送邮箱wchong@cqu.edu.cn.
联系电话:65112427
重庆大德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学院名称 |
推荐名额 |
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
艺术学院 |
1 |
动力工程学院 |
1 |
弘深学院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2 |
新闻学院 |
2 |
光电工程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1 |
软件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资源环境与工程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1 |
生物学院 |
1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计算机学院 |
1 |
物理学院 |
1 |
自动化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博雅学院 |
1 |
美视电影学院 |
1 |
航空航天学院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汽车学院 |
1 |
药学院 |
1 |
合计 |
30 |
重庆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重庆大学党委学工部
2016年11月15日